法治网 无障碍建设提升残疾人就医体验感代表建议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制度体系

□ 国际残疾人日特别报道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年末,我国残疾人总数约为8500万人,由于身体不便,他们的就医保障需要被格外关心和关注。

今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残疾人友好医疗机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明确医疗机构的建设标准和责任义务,为残疾人就医权益提供制度保障。

残疾人就医、养老保障也是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领域,代表们围绕更好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让残疾老年人安享晚年等内容建言献策,提出加快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制度体系,助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改善残疾人就医感受

前不久,腿部有残疾的陈乐乐(化名)因突发急症,独自到北京市东城区某三甲医院就诊。

本以为这次就诊将会困难重重,没想到在医院导诊台旁,就有志愿者告诉她,医院有“爱心助残陪诊”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志愿者为残障人士提供全程陪伴,协助完成挂号、检查等流程。医院还设有优先窗口及“绿色通道”,可以缩短残疾人的候诊就医时间,这些都让陈乐乐切身感受到了无障碍就医的暖心体验。

“以前去医院时总犯愁,感觉坐着轮椅干啥都不方便,如今医院提供了无障碍就医服务,让我有了全新的体验。”实践中,像陈乐乐这样的残疾人不在少数,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面临很多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到医院就诊时更会因患者众多、流程复杂而难上加难。比如,对于视障患者而言,医院预约诊疗就难以自行操作;在医院和医生就诊沟通时,听障患者则需要家属在旁帮忙进行沟通;肢体障碍患者因为行动不便,在做固定检查时会面临移乘困难。

《意见》直击当前残疾人就医流程复杂、信息障碍等痛点问题,从医院无障碍环境建设到优化诊疗服务全方位进行完善,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就医感受。

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立法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全面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标准,不仅要建设可供轮椅通行的无障碍通道,设立低位服务窗口,设置无障碍卫生间。还要求落实无障碍信息交流,挂号、叫号、缴费等自助公共服务终端设备,要具备语音、大字等无障碍功能。此外,鼓励医疗机构配备可租借的轮椅、平车、方便残疾人移位的辅助工具等无障碍设备。

在优化诊疗服务方面,《意见》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电话、网络、现场预约等多渠道挂号服务,畅通家人、亲友、家庭医生等代残疾人预约挂号渠道,并鼓励医疗机构安排专人为残疾人提供导医服务。同时,要针对残疾人特点,优化就诊路径,简化入院手续办理、医保审核、出院结算、检查检验预约等服务流程。

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

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残疾人就医问题,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残疾人列为重点保障人群,要求实现“健康公平”。

记者注意到,此前已有一些地方建立“残疾人友好医院”。比如,今年5月,南京明基医院成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残疾人友好医院”,为残疾人构建包容、平等、无障碍的就医环境。医院按照建邺区“残疾人友好医院”的建设指引,对医院入口、通道、卫生间等关键区域进行了无障碍设施改造,确保残障人士能够便捷出入。在服务机制方面,设立了专门的残疾人服务窗口,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等“一站式”服务,缩短残障人士的等待时间。还组建了包括手语翻译、陪诊人员在内的专业团队,为听力、视力障碍人士提供全程陪同服务,确保他们能够顺畅沟通、安心就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吕世明长期以来致力于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他本人也全程参与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制定。

对于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切实改善优化残疾人就医体验的举措,吕世明认为很有必要。他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应严格遵循硬性指标,确保在建设或改造过程中,所有设施都能满足使用者安全、便利、自如和通畅的需求,这样才能打造出一个真正符合无障碍理念的环境,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平等、便捷和舒适。

在吕世明看来,此前无障碍设施建设出现不达标等问题往往源于缺乏强制措施,导致监管和验收的疏忽。因此,仅靠相关单位的自觉还不够,还需要刚性的法律约束来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顺利进行。

吕世明建议进一步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规范体系。他指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作为一部专门性法律,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各地也在积极贯彻法律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他建议做好法律衔接,在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民用航空法、铁路法、残疾人保障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中,都要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相关规定。

建立残疾人养老示范机构

在我国残疾人群体中,有一多半是残疾老年人,就医难题只是这些残疾老年人生活中面临的困境之一。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主席王永澄一直高度关注残疾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他在调研中发现,当前不少省市在推进残疾老年人尤其是失能老人照护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比如,部分省市目前已实现失能养护院全覆盖,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及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制度,对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等。

但他同样发现,有一些养老机构不愿意接纳残疾人养老,还有的机构由于对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了解不足,照护上不够个性化、人性化,存在照顾不全面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在王永澄看来,如果采用居家养老的方式,一些残疾人的家庭存在养老照护缺失问题,尤其是鳏寡孤独残疾人、以老养残家庭、以独养残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养老照护非常困难。

“残疾老年人无法正常养老,晚年生活困难重重,要重视残疾人养老的特殊需求。”王永澄建议,民政部将一户多残、鳏寡孤独、以独养残、低保边缘的残疾老年人和重度残疾老年人,纳入国家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给予其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