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节选)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第六十一条 监察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监察官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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