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47号建议及办理复文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建议第6247号

关于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

增加所有在任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残疾人代表的建议

  案由:

  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参加全国两会是代表全国人民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最高最直接体现形式。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是我国在全国各地选举的无论是政治站位还是道德品质还是平时表现都较为杰出的代表人物,是经过党委严格政审的。我国残疾人中有些优秀的残疾人被光荣选举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代表着全国人民在两会上行权。这是极高的政治荣誉,也是残疾人群体的光荣和骄傲!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们在两会期间提出很多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及议案,很多得到国家的认可,促进很多助残政策的出台,为我国残疾人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两会代表和委员更多更全面了解我国残疾人状况和残疾人事业存在的问题,中残联经常保持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为残疾人代表和委员参加两会提出建议和议案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代表大会是每五年举行的一次全国残联系统的重要大会,是全国残疾人行驶残疾人民主权利的表现形式,是集中汇报五年全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成绩的汇报大会,也是反映和传递残疾人事业发展问题的集中大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来自全国各地残疾人群体和残联组织的优秀代表人物。残疾人代表之中有残疾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并不多。

  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中的残疾人代表不仅是我国广大人民中的优秀代表人物,更是残疾人中的优秀代表人物。将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中的残疾人代表纳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行列,并列入大会重要组成人员,不仅有利于两会代表委员全面了解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状况,更有利于在全国两会期间反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更有利于助推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建议、意见和议案,为残疾人事业发展争取更多政策。

  全国妇联和全国工商联等组织纷纷将全国人大代表中与自身组织相关的人员都纳入了该组织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名单,并作为大会中重要组成人员。为的就是让代表们更多地了解本群体的发展状况和突出问题,进而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助推行业和群体发展的建议、议案,争取政策,助推发展。

  故建议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增加所有在任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残疾人代表。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6247号建议的答复

李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增加所有在任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残疾人代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惯例,出席中国残联代表大会的地方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部门代表由中国残联商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产生。中国残联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地方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738号)中,对代表大会代表提出了“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自强不息、敬业实干,工作成绩优异”“具有一定参事议事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和学历、年龄、残疾类别搭配等方面的要求。

  我们将会按照中央关于群团组织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在选举产生出席中国残联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时,予以重点考虑;在同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商代表人选的时候,中国残联也会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考虑。

  衷心感谢您对残疾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201881